不动产登记可“跨省通办” 广东与8省(自治区)签订合作框架协议
本次9省(自治区)联合签订《不动产登记“跨省通办”合作框架协议书》,省自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群众高频事项,建立以“全程网办”为主、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“跨省通办”服务机制,充分应用互联网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,集成应用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,基本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“跨省通办”,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,让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强。
协议约定,9省(自治区)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、强化信息互通共享、优化升级网办系统、完善工作职责分工、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。在9省(自治区)范围内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抵押登记、预告登记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纳入首批通办事项,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部登记业务。
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接下来,9省(自治区)将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“跨省通办”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,推动更多高频事项“跨省通办”,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,促进区域协同发展。同时,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协作,形成示范带动效应,为国家层面加快实现全国重点区域“跨省通办”全覆盖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,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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